沧县政办字〔2022〕55号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印发沧州市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2]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统一分类标准,分级开展评价,强化属地责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精准监管、重点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沧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分级管理。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涉企监管职责,落实监管制度,制定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和评价企业名录,开展信用评价,加强属地监管,实现企业监管全覆盖。
明确标准,统一分类。按照全省统一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类,实施四类管理,明确划分标准,科学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各类涉企信息,依靠信息化手段定期评价、自动分类,客观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多措并举,差异监管。依据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予以激励或惩戒,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信用分级评价,将企业信用状况按照四级进行分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加快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促进公平竞争,优化市场环境。2022年5月底前,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信用监管事项清单、评价企业名录。2022年6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评价标准,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开展本级企业信用价,结果在同级部门间共享并向上级推送。2022年12月底前,由县行政审批局汇总有关部门运用评价结果的成效,协助省调整完善评价信息构成,进一步提高评价科学性。
二、建立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和企业名录
(一)制定信用监管事项清单。2022年5月底前,各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参照沧州市级做法,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结合国家有关部委要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以属地监管和全面覆盖为原则,制定本单位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并报送至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汇总各监管部门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后发布本级清单,与省、沧州市形成层级分明、衔接紧密、覆盖全面的监管清单体系。(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行业监管部门)
(二)编制评价企业名录。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根据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强化分级管理。将驻沧县企业及金融机构、县属企业、全部民营企业纳入县级评价企业名录。2022年5月底前,由县行政审批局参照市级做法,对标市级评价企业名录,编制完成本级评价企业名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依托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布。增加、删除或修改监管事项的,应于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行政审批局,根据新增、注销等情况动态更新本级评价企业名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市有关部门)
三、完善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一)明确评价信息内容。参照省、沧州市做法,县行政审批局制定《沧县信用评价信息构成表》,将企业登记注册、变更等基本信息,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除外)、行政强制执行、经营异常名录、欠缴税款、非正常纳税户、欠缴水电气费、未履行信用承诺、合同违约等一般失信行为信息,被处以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及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评价范围。按照省统一要求,评价信息种类动态调整,按需扩充评价信息资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二)完善信息来源渠道。2022年5月底前,县有关部门按照省级工作要求,全量汇聚我县本行业涉企信息(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需按"双公示"要求,在信息产生7个工作日内上传)并归集至“五级一体化信用平台”。(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等县有关部门)
(三)分级归集共享信息。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本级评价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按照省、沧州市工作要求并结合地域特点,对接部门(单位)业务系统,提升自动化水平,实现本级信息及时、准确、全量归集共享。(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等各相关部门)
(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和异议处理机制。2022年6月底前,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县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查询使用、应急处置、异议处理等机制,保障在评价和结果应用中的信息安全。明确异议处理申请、受理、核查、处理等要求和流程,畅通异议受理渠道。(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等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县有关部门)
四、统一评价标准体系
(一)统一分类标准。落实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综合1年内企业失信行为发生次数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将企业信用状况统一划分为A(守信)、B(一般失信)、C(严重失信)、D(“黑名单”)四类。(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二)统一评价周期。企业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县行政审批局要建立评价结果查询、发布机制,通过信用网站以企业自查或授权查询方式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每年更新。(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明确分类内涵。按照省统一标准,企业信用状况分为四类。A类即企业1年内无失信行为记录,信用状况良好。B类即企业1年内有5次以下(含5次)一般失信行为记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信用状况一般。C类即企业1年内有5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包括: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移出,或被处以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其中,吊销许可证件不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信用状况不良。D类即企业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信用状况差。(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五、开展信用评价和结果共享
(一)开展信用评价。2022年6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要按照全省统一分类标准和评价指标,根据省五级一体化信用平台归集共享的信用信息,对评价名录内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实现自动分类。(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二)评价结果协同共享。县行政审批局要将评价结果及时共享给同级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并逐级上报,由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按需向省级部门和各地共享全省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县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统计分析,依据本级产生和上级推送的评价结果,自动生成本辖区企业信用状况统计分析表,从地区、行业等不同维度科学研判区域性、行业性整体信用状况,为制定预见性、针对性提升或整改举措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六、实施信用监管
(一)行业内部规范,强化属地监管。各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和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系统内部衔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相应程度的监管措施,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责任单位: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县有关部门)
(二)实施差异化监管,分类施策。2022年6月底前,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各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有投诉举报和确有必要的,可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C类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向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对D类企业,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限制措施。7月起,各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省级制定的规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单位: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县有关部门)
(三)突出重点领域严管,严防安全风险。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按照现有规定依法实施重点监管的同时,要统筹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和风险防控,强化业务协同,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企业自查自律和视频监控相结合、全流程严格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等县有关部门)
(四)创新监管方式,管理服务相结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要参考信用评价结果,探索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监管,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对评价等级低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支持企业自律规范和落实管理责任制,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等县有关部门)
(五)科学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健全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探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业务时参考使用评价结果,制定配套措施,为评价结果较好的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等县有关部门)
(六)建立反馈机制,统筹协调落实。2022年12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要跟踪评价结果应用成效,实现信用承诺、抽查检查等应用结果逐级自动反馈至省级,实现评价一应用一反馈闭环管理。全县上下统筹监管信息,共享共用,科学精准据实评价和反馈,确保每项措施和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等各有关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对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工作落实。要落实此项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监管执法和服务责任,并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实际成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县行政审批局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县级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完善配套制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对工作拖拉、推诱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非法泄露、篡改信息或评价结果,或者利用评价工作谋私等行为,依法惩处。
(三)强化指导培训。县具有企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系统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下指导,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本系统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宣传引导。县行政审批局要组织发掘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引导企业维护良好信用,进一步提升信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附件:1.沧县信用评价信息构成表
2.沧县信用监管事项清单(2022年版)
3.沧县县级评价企业名录(2022年版)
附件1:
序 号 |
类 别 |
信息名称 |
信息来源 |
|
1 |
企业基础信息 |
企业登记注册信息 |
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有关行业监管部门 |
|
企业变更信息 |
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有关行业监管部门 |
|||
2 |
企业失信行为信息 |
一般失信行为信息 |
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 |
法院 |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市场监管部门 |
|||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除外)信息 |
有关行业监管部门 |
|||
行政强制执行信息 |
有关行业监管部门 |
|||
未履行信用承诺信息 |
有关行业监管部门 |
|||
合同违约信息 |
有关行业监管部门 |
|||
欠缴税款 |
税务等有关部门 |
|||
非正常纳税户信息 |
税务部门 |
|||
欠缴水电气费信息 |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 |
|||
严重失信行为信息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
有关行业监管部门 |
||
被处以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 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信息 |
有关行业监管部门 |
说明:沧州市信用评价信息构成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等适时动态调整。
附件2:
沧县信用监管事项清单(2022年版)
(共261项)
一、县委宣传部(共1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著作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36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现场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使用监督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产品抽验 |
5 |
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
8 |
行政检查 |
对药品零售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的监督检查 |
9 |
行政检查 |
对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10 |
行政检查 |
食品抽样检验 |
11 |
行政检查 |
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
12 |
行政检查 |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 |
13 |
行政检查 |
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14 |
行政检查 |
对食盐生产企业、食盐和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15 |
行政检查 |
标准化监督检查 |
16 |
行政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17 |
行政检查 |
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 |
18 |
行政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抽样检验 |
19 |
行政检查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
20 |
行政检查 |
计量监督检查 |
21 |
行政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 |
22 |
行政检查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23 |
行政检查 |
对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24 |
行政检查 |
组织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的检查 |
25 |
行政检查 |
直销违法行为检查 |
26 |
行政检查 |
登记事项检查 |
27 |
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28 |
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29 |
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30 |
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31 |
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
32 |
行政检查 |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33 |
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34 |
行政检查 |
对拍卖人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行政检查 |
35 |
行政检查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36 |
行政检查 |
对国家标准物质质量、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的行政检查 |
三、县公安局(共13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监督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火 |
4 |
行政检查 |
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进行监督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行政检查 |
8 |
行政检查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
9 |
行政检查 |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
10 |
行政检查 |
加强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酒吧、网吧、会所等经营服务场所禁毒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
11 |
行政许可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2 |
行政许可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3 |
行政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四、县交通运输局(共10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
2 |
行政检查 |
对辖区内公路工程进行安全监督 |
3 |
行政检查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行政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8 |
行政检查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9 |
行政检查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10 |
行政检查 |
对监理企业及监理现场工作的行政检查 |
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共26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管 |
2 |
行政检查 |
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机构的监管 |
3 |
行政检查 |
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管 |
4 |
行政检查 |
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的监管 |
5 |
行政检查 |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监管 |
6 |
行政检查 |
对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和中外广播电视节目合作的制作、播出的监管 |
7 |
行政检查 |
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监管 |
8 |
行政检查 |
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节目的监管 |
9 |
行政检查 |
对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的监管 |
10 |
行政检查 |
对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 |
11 |
行政检查 |
对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制作情况的监管 |
12 |
行政检查 |
对营业性演出的检查 |
13 |
行政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14 |
行政检查 |
对艺术品经营管理的检查 |
15 |
行政检查 |
对互联网文化管理的检查 |
16 |
行政检查 |
对违规进行社会艺术考级活动的检查 |
17 |
行政检查 |
对娱乐场所检查 |
18 |
行政检查 |
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检查 |
19 |
行政检查 |
对出版物经营单位的检查 |
20 |
行政检查 |
对旅行社违规行为的检查 |
21 |
行政检查 |
对旅游从业者违规行为的检查 |
22 |
行政检查 |
对旅游经营者违规行为的检查 |
23 |
行政检查 |
文物购销经营检查 |
24 |
行政检查 |
文物拍卖经营检查 |
25 |
行政检查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执法检查 |
26 |
行政检查 |
文物系统一级风险单位安全检查 |
六、县发展和改革局(共4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
1 |
行政检查 |
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
2 |
行政检查 |
粮食库存检查 |
|
3 |
行政检查 |
夏粮收购专项检查 |
|
4 |
行政检查 |
秋粮收购专项检查 |
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29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监管 |
2 |
行政检查 |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
4 |
行政检查 |
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
5 |
行政检查 |
对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
6 |
行政检查 |
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
7 |
行政检查 |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 |
8 |
行政检查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
9 |
行政检查 |
对建筑工程取得施工许可情况的监管 |
10 |
行政检查 |
对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
11 |
行政检查 |
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 |
12 |
行政检查 |
对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进行行政监督 |
13 |
行政检查 |
对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企业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进行监管 |
14 |
行政检查 |
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监管 |
15 |
行政检查 |
对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进行行政监督 |
16 |
行政检查 |
对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的监管 |
17 |
行政检查 |
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 |
18 |
行政检查 |
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 |
19 |
行政检查 |
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的监督指导 |
20 |
行政检查 |
对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终端设备和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维护工作的监督 |
21 |
行政检查 |
对人民防空教育的监督 |
22 |
行政检查 |
对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的监督 |
23 |
行政检查 |
对人防设备生产安装的监督 |
24 |
行政检查 |
对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 |
25 |
行政检查 |
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26 |
行政检查 |
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监管 |
27 |
行政检查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监管 |
28 |
行政检查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管 |
29 |
行政检查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 |
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8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奖金的分配的监督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8 |
行政检查 |
对技工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 |
九、县审计局(共3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
2 |
行政检查 |
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
3 |
行政检查 |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计报告 |
十、县民政局(共4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 |
2 |
行政检查 |
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 |
3 |
行政检查 |
对慈善组织活动的监管 |
4 |
行政检查 |
对养老机构运营、开展服务等情况的监管 |
十一、县财政局(共1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县域内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十二、县统计局(共2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的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涉外调查机构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情况的检查 |
十三、县司法局(共3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行政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律师的行政检查 |
十四、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共6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二手车交易企业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汽车销售企业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检查 |
十五、县医疗保障局(共1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
十六、县水务局(共14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单位、个人取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情况的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行政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批准的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8 |
行政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检查 |
9 |
行政检查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10 |
行政检查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11 |
行政检查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的行政检查 |
12 |
行政检查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检查 |
13 |
行政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检查 |
14 |
行政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检查 |
十七、县消防救援大队(共1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十八、县行政审批局(共1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全县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和应用的行政检查 |
十九、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共9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排污(涉水)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
8 |
行政检查 |
对从事进口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9 |
行政检查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二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15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许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2 |
行政许可 |
临时用地审批 |
3 |
行政许可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4 |
行政许可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5 |
行政许可 |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
6 |
行政许可 |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7 |
行政许可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8 |
行政许可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9 |
行政许可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10 |
行政许可 |
在耕地或非耕地上取土审核 |
11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12 |
行政许可 |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
13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14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审批 |
15 |
行政许可 |
收购、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二十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8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不具备应当具备条件的监督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的字号、食品名称、专用包装物、广告用语或图像,含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忌讳的内容的监督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禁食的食品,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监督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印制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将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用于非清真食品,私自转让或出售的监督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清真牛羊肉、禽肉的监督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行政检查 |
8 |
行政检查 |
对宗教团体的行政检查 |
二十二、县卫生健康局(共20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中医药工作的行政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对戒毒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 |
8 |
行政检查 |
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
9 |
行政检查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行政检查 |
10 |
行政检查 |
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行政检查 |
11 |
行政检查 |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医用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
12 |
行政检查 |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13 |
行政检查 |
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政检查 |
14 |
行政检查 |
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工作的行政检查 |
15 |
行政检查 |
对采供血机构的行政检查 |
16 |
行政检查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行政检查 |
17 |
行政检查 |
对预防接种的行政检查 |
18 |
行政检查 |
对艾滋病预防控制的行政检查 |
19 |
行政检查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
20 |
行政检查 |
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 |
二十三、县气象局(共19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的年检 |
3 |
行政检查 |
对行业气象台站气象工作的监督管理 |
4 |
行政检查 |
对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
5 |
行政检查 |
对气象台站迁建许可活动的行政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经批准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的行政检查 |
8 |
行政检查 |
对涉外气象探测站(点)的行政检查 |
9 |
行政检查 |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行政检查 |
10 |
行政检查 |
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的行政检查 |
11 |
行政检查 |
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的行政检查 |
12 |
行政检查 |
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单位的行政检查 |
13 |
行政检查 |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行政检查 |
14 |
行政检查 |
对建设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
15 |
行政检查 |
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 |
16 |
行政检查 |
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
17 |
行政检查 |
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的行政检查 |
18 |
行政检查 |
对气象设施保护情况的行政检查 |
19 |
行政检查 |
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开展气象探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
二十四、县应急管理局(共2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行政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二十五、县农业农村局(共7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肥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执业兽医的监督检查 |
二十六、县教育局(共7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2 |
行政检查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教育经费监督管理 |
4 |
行政检查 |
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监督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职业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
二十七、县城管局 (共2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 |
二十八、县公积金(共1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情况的检查 |
二十九、县金融办(共8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1 |
行政检查 |
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的行政检查 |
2 |
行政检查 |
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合并、分立、股权变更以及业务范围变更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营业场所变更等重大事项,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行政检查 |
3 |
行政检查 |
对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在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幅度内确定发放贷款的利率,是否存在向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非法领域发放贷款、吸收公众存款、进行任何形式的社会集资活动的行政检查 |
4 |
行政检查 |
对典当行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行政检查 |
5 |
行政检查 |
对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地方金融组织备案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行政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的行政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跨省设立分支机构是否经批准和其他变更事项是否备案的行政检查 |
8 |
行政检查 |
对融资担保公司报送文件和资料、业务开展情况和重大风险事件的行政检查 |
附件3:
一、驻沧县企业及金融机构(26 家)
沧州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沧县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沧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
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县供电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沧州开发区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沧县支公司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沧县支公司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公司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沧县支公司
二、其它企业
除驻沧县企业及金融机构外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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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 0317-305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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