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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印发《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6?? 来源:

沧县政办字〔20232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印发《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铁经济开发区筹建处、县直有关单位:

    《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同时2020年6月1日印发的《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印发<沧县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沧县政办字〔2020〕28号)废止。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沧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沧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乡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五)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灭火行动。组织、指导各地扑明火、打火头、开隔离、清火线、守火场。

(二)转移疏散人员。指导、协调各地开展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三)保护重要目标。组织、协调各地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指导、协助各地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各地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工作,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县森防指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农业农村、气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县政府相关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有关工作。

各乡(镇)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县委网信办:负责网上舆情监测、分析、管控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在规定权限内对全县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和交通运输的协调保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组织师生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

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森林防火期内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组织协调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应急产品生产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民爆行业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火灾扑救物资以及破坏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因火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负责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秩序保障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设备县级财政资金;负责安排下达县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配合开展相关联合检查;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工作;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参与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讲话、汇报等材料的筹备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负责协调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通行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保障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保障森林火灾防治用水。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组织灾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治。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防灭火公益宣传;指导县广播电视台在森林防火期内,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安全提示;协调做好火灾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督促相关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调度全县医疗资源参与应急救援,实施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组织召开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会议筹备;负责协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沧县武装部:组织协调驻沧县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武警沧县中队:组织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抢险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火灾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国网沧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或指导所辖区域开展林区输电线路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因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相关电力配合工作;负责灾后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中国电信沧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沧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沧县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或指导所属公司做好抢险救灾的应急通信保障;森林防火期内,负责免费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组织协调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三)扑救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同时发生2起以上或者同一火场跨两个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特殊情况,由市及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县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由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或者根据县森防指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对应接受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军队参加救灾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指挥。

(四)专家组。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扑火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

四、应急力量

(一)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各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军队支援力量为辅,当地扑火队员为补充。

(二)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近乡(镇、区)和全县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调动解放军、武警部队执行扑火任务,由县森防指向沧县武装部、武警沧县中队提出需求。

五、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

1.预警分级。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主管部门要加强会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3.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消防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对消防救援队伍部署进行必要调整,视情靠前驻防。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二)信息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规定,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相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1.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森林火灾报告实行有火必报原则,各乡(镇)应急办及相关单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县森防指办公室报告。

2.县森防指办公室应当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的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当日未灭的森林火灾

3)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对居民区或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市、县、乡(镇、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县森防指办公室应当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告的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当日未灭的森林火灾;

3)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5)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6)乡(镇、区)行政区域交界处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7)县界、市界周边发生的森林火灾;

8)需要市森防指办公室协调支援的森林火灾;

9)其他应当报告的森林火灾。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由林草部门进行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1.扑救火灾

立即就地就近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铁路线路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过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参与扑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增援的地方专业防扑火力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8.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心理辅导。

(三)县级层面应对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火场持续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1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威胁自然保护区、集中连片林木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防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县森防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县森防办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火情,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掌握火场发展趋势,及时连线调度火灾信息;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做好火灾进一步蔓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响应终止。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办主任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2.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2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的森林火灾;

威胁自然保护区、集中连片林木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防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县森防指副总指挥或县森防办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收集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协助指导火灾扑救;派出以科级干部带队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火灾扑救工作;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及时向市森防办报告火情动态。

3)应急响应终止。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副主任)或县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3.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火场持续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有可能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发生跨乡(镇、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需要县森防指办公室协调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防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Ⅲ级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县森防办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联合会商,分析火险形式,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派出科级干部带队的赴火场工作组,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气象部门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媒体做好报道;与市工作组进行对接。

3)应急响应终止。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4.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火场持续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在邻市(县)、邻乡(镇)周边发生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可能受到威胁,经济和有关行业可能遭受损失的森林火灾;

需要县森防办协调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县森防办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县森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县森防指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森防指总指挥任扑火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火灾扑救工作;总指挥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火场设县森防指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火情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配合县森防指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县森防指向成员单位统一发布灾情,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协调军队、武警等派出足够力量支援扑火工作,并从全县抽调消防救援队伍集中全力开展火灾扑救。县森防办做好扑火物资增援工作;协调实施转移受威胁群众;指导协助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指挥部派出由成员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全县督导检查防火工作;本县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时,在市森防指的指导下开展火灾扑救。

3)应急响应终止。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市森防指总指挥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七、综合保障

(一)物资保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重点地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优化重要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根据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实际,科学调整县级储备规模结构,合理确定灭火、防护、侦通、野外生存和大型机械等常规储备规模。各乡(镇)政府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二)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各乡镇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应当组建稳定可靠、互联互通的森林火灾应急通信系统。各乡镇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分管范围内火情、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

八、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

(二)火因火案查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县森防指及其成员单位按任务分工直接组织约谈。

(四)责任追究。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五)工作总结。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向县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较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县森防指向县政府和市森防指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六)表彰奖励。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附则

)预案演练。县森防指办公室会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县森防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森防办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2.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附件1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附件2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

组成及职责分工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沧县武装部、武警沧县中队等参加。主要职责:传达县委、县政府指示批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县武装部、武警沧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会牵头,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心理辅导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类传染病。

四、火情监测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森林火险预警监测、林火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等工作事宜;负责森林火险形势分析,通报高火险信息,负责全县火灾监测、核查和初期处置工作。

五、通信保障组。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电信沧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沧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沧县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保障灾区应急无线通信所需频率的安全使用;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

六、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武装部等参加。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七、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八、灾情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九、火灾案件侦破组。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十、群众生活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国网沧县供电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十一、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沧县武装部、武警沧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新闻发布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媒体配合做好灾情和火灾扑救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