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政办字〔2024〕2号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印发沧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沧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沧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沧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社会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订立的经济项目(资源、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等)承包(租赁)、转让、施工等经济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或者承租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干扰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的发包或者出租。禁止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等方式处置集体资产。
第四条 凡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任何形式的合同,均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及时录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管理系统》,实现县乡监管。
第五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核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签订、录入平台、变更、解除、公示、租金收缴、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 民主议定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经济项目,在发包或招标投标前,由村党支部(党委、总支)和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牵头,吸收成员代表(村民代表)、村监督委员会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组成评估小组,对所要发包或建设的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以确定合理的金额。
第七条 农村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一)实行承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经营的;
(二)进行资产拍卖、转让和产权交易等产权变更的;
(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的;
(四)集体经济组织占有股份的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清算的;
(五)其它依法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
前款规定应当进行评估的情形,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参与评估人员与评估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 在合理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由村党支部(党委、总支)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对村集体所要发包(租赁)的资产、资源及招标投标的方式、期限、金额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议定所要订立的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形成合同初稿,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第九条 经村民主程序议定后的合同初稿报送乡镇农经部门,由乡镇负责审核拟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并作出批复,审核通过的合同初稿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条 拟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必须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集体经济合同期限,涉及农村机动地发包的,参照《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第九条执行,承包期不得超过五年;对于林地、村集体房屋等其它资产资源的出租,参照《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执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章 交易处置
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必须通过县级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严格按照《沧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沧县政办字〔2020〕2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应当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禁止将集体资产资源化整为零或者分割,规避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行为,禁止单纯为追求资产资源溢价而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在产权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竞得者签订正式合同并加盖村级印章。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内容不得与民主议定的内容相违背,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合同标的的基本情况,其中资源性资产必须表明名称、四至、数量(面积)、质量等;(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四)价款或者报酬及支付方式;(五)出租期限和起止日期;(六)违约责任;(七)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样本参照附件。
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暂时无法履行职责的,应书面委托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负责人代签,或按乡镇党委决议执行。
第十六条 集体经济合同应进行公开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村务公开栏、主要街道对合同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五章 纠纷处理
第十七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一)协商。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充分地协商、讨论,谋求都能接受的适当办法解决,排除纠纷。
(二)调解。当事人之间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当事人须签订调解协议书,并自觉履行。
(三)诉讼。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任何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乡镇农经部门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各村应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小组,负责本村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集体经济合同,须将合同纸质版提交乡镇农经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备案资料包括:合同文本正本一份;涉地合同四至图一份;乙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就该经济事项进行表决的会议记录、表决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后,由乡镇农经部门出具合同备案登记回执。严禁私自签订合同隐瞒不报。
第二十条 各村应制定本村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村级合同档案借阅审批制度以及档案安全保管制度。合同档案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号存档,以便查阅。合同档案应专柜存档,防止遗失和毁损。对于因合同变化产生的补充协议书、纠纷调解书、法律裁决书及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经部门登记备案。合同终止后,村级合同档案应按规定时限保存,最低不得少于30年。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经济合同台账,定期与乡镇农经部门会计对账核实。合同收益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登记入账,应将合同收益情况纳入村级财务重点公开内容,至少每季度逐项逐笔公开一次。对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各村应及时与承租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通过司法诉讼手段维护村集体经济权益。
第二十二条 因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或财务专管员发生变动的,要做好合同档案的交接工作,档案交接时必须做好档案核查工作,经乡镇农经部门确认后,签订档案交接单,避免造成合同档案丢失或损毁。
第二十三条 乡镇农经部门须对辖区内各行政村签订的已生效的合同,及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县乡两级应加强对合同订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政府督察室、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分别每年、半年、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严格监督合同订立情况和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及时处理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
乡镇设置的专管人员应清楚了解所属各村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应遵守的主要条款及内容提前予以告知,并在事后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乡镇政府要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作为村级重点工作之一,并列入年度考核计划。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本村集体经济合同第一责任人,各村应当认真负责监督检查本村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违约行为时,要及时予以解决,难以解决的,应当及时报告乡镇政府。
合同履行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对实施结果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级机关出台相关办法后,按照上级的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
2.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3.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4.农村集体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5.农村坑塘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1
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
(示范文本)
农 业 农 村 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二一 年 九 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供农村土地(耕地)经营权出租(含转包)的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咨询。
三、合同签订前,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出租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应当依法履行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相关程序。
四、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 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 ,不同意的打 ×。
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七、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八、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九、本合同编号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 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乙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租赁物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
序 号 |
村 (组)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代码 |
坐落(四至) |
面积 (亩) |
质量 等级 |
土地 类型 |
承包合 同代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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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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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二)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
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
。
三、出租土地用途
出租土地用途为 。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租金标准。
1.现金。即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
2.实物或实物折资计价。即每亩每年 公斤(大写: ) □小麦 □玉米 □稻谷 □其他: 或者同等实物按照□市场价
□国家最低收购价 为标准折合成货币。
3.其他: 。
租金变动: 根据当地土地流转价格水平, 每 年调整一次租金。
具体调整方式: 。
(二)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 元
(大写: )。
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
年租金 元(大写: )。
3.其他: 。
(三)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
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5.其他: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合同生效后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
3.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4.其他: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
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
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5.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 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 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其他: 。
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三)乙方向 □缴纳 □不缴纳 风险保障金 元(大
写: ),合同到期后的处理: 。
(四) 本合同期限内, 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 有
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 (五)其他事项: 。
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 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 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 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 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 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 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农户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清单
序号 |
附件名称 |
是否具备 |
页数 |
备注 |
1 |
甲方、乙方的证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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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租土地的权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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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租土地四至范围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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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例如:附属建筑及设施清单、村民会议决议书及 公示材料、代办授权委托书 和证件复印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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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份, 页。 |
附件2
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屋内设施 (见附件)。房屋周边场地面积 平方米。
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收取标准
该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人民币 );场地使用费为每年 元(大写:人民币 );两项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
租金及场地使用费于____年后,按原租金每年递增_____%。
本合同期约定租金及场地使用费总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租金实行乙方先付后使用的原则,按照以下的第______项方式,支付租金及场地使用费:
1.一次性付款: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付款: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
3.其他方式:
。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该款项,待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期满后,在甲方确认无意外损失后无息归还乙方。
五、租赁房屋的维修和保险
1.甲方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2.乙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义务向当地保险部门投保房屋及附属物的财产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据作为协议的附件。在租赁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会同甲方向保险部门索赔,该保险金作为乙方赔偿给甲方损失之一部分。如遇风险责任,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的水费、电费 、 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如中途国家或政府需要拆迁征用此房屋,甲方需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 个月内把房屋腾空,并无条件搬迁,甲方负责退还未到期部分租金。
3.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财产及设施,保证甲方房屋及设施完好无损;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改变房屋结构及违规装修,如乙方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及室内装修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所维修、装璜、改造或增加搭建后的一切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一律不得拆迁。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产及土地作抵押担保。
4.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房屋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租赁期间,如甲方有人事变动,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
5.乙方经营需要甲方提供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6.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场地。甲方对乙方在承租期内的装修等改造费用不予补偿。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赁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及场地,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1)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随意损坏设施和违规装修的;(3)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4)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设施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6)应缴租金逾期 个月以上未支付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2)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4.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根据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合同;
5.合同中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_ ‰的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损失金额,违反约定的一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该区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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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与
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一、各单位须有条件使用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在体现本范本精神和严格遵照范本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示范文本没有约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出细化约定或者直接对文本进行删减。
二、示范文本中的空白处,合同签订人员需正确理解合同文本含义并根据合同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三、各单位使用示范文本前,应仔细研究,合同签订时严禁随意变换合同主体位置。
四、签订前应仔细审查有关授权文件且授权委托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文本一同留存。合同主体的地址、电话也应填写增值税发票列明的联系地址、电话,而不能以合同经办人的联系地址、电话代替。
五、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合同订立的客观环境以及合法原则统筹考虑。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慎审核,力求做到合同条款完备、合同法律风险可控。
六、合同示范文本仅具有示范作用,不具有强制效力,请各单位及实际使用人谨慎使用。
附件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序号 |
地块 名称 |
面积 (亩) |
四至界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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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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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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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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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
二、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三、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1.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
(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__元/亩·年,承包_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
2.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
(2)分期付款支付:
。
(3)其他方式支付:
。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②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③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④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⑤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①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②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③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④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⑤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⑥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2.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②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③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④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⑤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②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③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④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⑤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⑥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⑦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特别约定
1.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2.其他:
。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2.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5.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2.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4.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5.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九、 其他约定
。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执一份。
3.本合需经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民主表决程序通过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附件4
农村集体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承包甲方闲置土地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发包土地(以下简称该地块)坐落于 ,约 平方米,土地四至为 ,现该地块地上情况为: 。
甲方同意将该地块出租/发包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发包的地块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承包该地块。
二、租赁/发包期限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收取标准
该地块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人民币 );。
租金及场地使用费于____年后,按原租金每年递增_____%。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租金实行乙方先付后使用的原则,按照以下的第______项方式,支付租金及场地使用费:
1.一次性付款: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付款: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
3.其他方式:
。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该款项,待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期满后,在甲方确认无意外损失后无息归还乙方。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使用该土地,不得违反土地性质及土地规划用途。
3.乙方使用期间如需要建设固定建筑物及设施的,应当向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在取得相应手续后建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4. 如中途国家或政府需要拆迁征用此地块,甲方需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 个月内腾空,并无条件搬迁,甲方负责退还未到期部分租金。
5.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地块,不得对土地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乙方不得将承租的土地作抵押担保。
6.乙方经营需要甲方提供与租赁地块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7.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地块。甲方对乙方在承租期内的建设的地上房屋、附作物等改造费用不予补偿。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赁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地块,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1)在承租地块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地块用途的;(3)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设施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出租地块转租第三人的;(5)应缴租金逾期 个月以上未支付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2)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土地用途及规划使用土地的。
4.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根据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合同;
5.合同中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使用土地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_ ‰的滞纳金。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土地转租第三人使用,造成损失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损失金额,违反约定的一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该区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需经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民主表决程序通过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农村坑塘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村委会):
乙方(承包人):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商定,甲方将坑塘出租/发包给乙方,就相关事宜制定如下合同:
一、坑塘面积: 亩。位置及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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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
该地块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人民币 );。
租金及场地使用费于____年后,按原租金每年递增_____%。
双方约定租金实行乙方先付后使用的原则,按照以下的第______项方式,支付租金及场地使用费:
1.一次性付款: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付款: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
3.其他方式:
。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该款项,待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期满后,在甲方确认无意外损失后无息归还乙方。
四、承包土地现状:承包坑塘有附属物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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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五、承包坑塘用途: 养殖 ,严禁乙方将承包坑塘挪作他用、严禁乙方开展取土、排放废水等与养殖无关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六、乙方应当依法维持坑塘现状,并负责坑塘的日常维护,坑塘禁止游泳,乙方应当做好围挡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溺水等事故发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七、承包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应恢复原状;
八、承包期满,乙方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权。
九、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坑塘,土地补偿款归甲方,青苗及养殖物补偿款归乙方,合同自土地征完自行解除。
十、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甲方违约,应返还乙方全部租金,并赔偿乙方在该坑塘内的投资成本。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如因此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坑塘恢复原状。
十一,如就履行合同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需经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民主表决程序通过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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