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城管局 - 事前公示

投诉举报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31?? 来源: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举报、投诉制度

 

一、加大执法监督,查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力度,强化内部的层级监督,建立行政举报投诉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举报、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发现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城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发现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县城管局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三、县城管局受理举报、投诉电话:3566003

四、设专人接待举报、投诉,并认真做好举报、投诉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领导汇报。

五、县城管局在一周内对举报、投诉拿出处理意见,并做好回复工作,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上报或移送有关部门。

六、对举报的投诉人的个人情况要严格保密,以确保其人身及财产安全。

七、对违反本制度或对举报、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