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行政审批局
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第一条 工作中应使用普通话,做到语气亲切,语速适中,表达清晰,“请”字当头。
第二条 接听电话首先说“您好”;中断电话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第三条 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请问办理什么业务”;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应说“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 遇到不是本窗口办理的事项时, 应说“对不起,请您找xx窗口办理".并指明该窗口功能和所在准确位置。
第四条 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应说“请稍候、我马上为您办理”; 遇到资料不齐全时,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应补充的材料,能受理的先行受理,并告知服务对象5日内补齐材料。
第五条 服务对象办妥业务离开时,应说“再见”或“请您慢走”。
第六条 当服务对象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时,应说“谢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一定及时改正”。
第七条 工作中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少哕嗦”等有伤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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