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罚没事项清单(表七)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罚款事项 | 没收违法所得事项 | 没收非法财物事项 | 实施依据 |
1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处罚 | 沧县司法局 | 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
2 | 对没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以律师名义人事法律服务的人员的处罚 | 沧县司法局 |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 |
3 | 对鉴定机构超出其职责范围从事司法鉴定,或人事与其技术能力不相称的司法鉴定和处罚 | 沧县司法局 | 返还鉴定费用,并可处以鉴定费用一至三倍的罚款 | 《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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