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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4-02-02?? 来源:




沧县应急管理局文件

沧县应急〔20244


沧县应急管理局

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应急办、沧东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沧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沧县应急管理局

202422

沧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9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要求,牢固树立“沧县安则沧州安”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聚焦两个根本,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推进依法治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尽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依法对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采用重点检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将服务贯穿于监督检查全过程,为基层监督管理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指导帮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基准,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列入监督检查范围的企业实现监督检查率、复查率、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以及执法服务率100%,不发生因监督检查不规范导致行政执法决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被变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重点任务。一是监管监察联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事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二是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及集中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尽责;三是通过县、乡协同监督检查等方式,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基层执法质量,加强县、乡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工作开展。

三、监督检查力量和工作日确定

全局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的股(队)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共12人。2024年,全年总法定工作日3012天。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1748天,其他执法工作日650天,非执法工作日614天(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1)。

四、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将对182家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其中重点企业122家(详见附件2),占比67.03%;一般企业60家,占比32.97%。其中:检查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每季度检查1次,1家陆上石油开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每半年检查1次,其他企业全年检查1次。

各科(队)检查数量如下:

1.监察一中队:重点企业23家,一般企业30家。

2.监察二中队:重点企业23家,一般企业30家。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重点企业40

4.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重点企业36家。

(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五、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见附件3

六、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各检查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现场检查方案》应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检查时间、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事项。

(二)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各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照《现场检查方案》所列检查事项逐项开展监督检查。应按照《沧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利用执法记录仪,通过文字、视听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应按照《沧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公示;应按照省厅、市局、县局监督检查有关统计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三)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涉嫌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制作并下达相应法律文书。

(四)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各检查人员密切跟踪隐患整改情况,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复查,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五)完善监督检查档案。检查结束后,各检查人员应及时完善监督检查资料,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档案应包括: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整改复查以及现场处理、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文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和视听等相关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计划经政府同意,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计划明确的监督检查重点和时间、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如期完成。各监督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紧紧围绕消除企业安全隐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履职尽责。要遵循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下达相应执法文书。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坚决进行立案查处。要按期实施复查,在隐患整改的问题上严守规范、标准,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隐患和问题按期按质整改到位。

(二)规范行为,确保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要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操作。要坚持监督检查的公平公正,重点检查企业要按照提前制定的《现场检查方案》实施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检查。要注重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任意性执法。要严守处罚案件制作标准,使每个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

(三)加强服务,切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高。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加强指导服务。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学实、学细,学以致用。二是加强工作指导。采取对主要负责人约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的主体意识、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本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包容免罚。认真落实《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加大包容审慎监管力度,对纳入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优化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营商环境。

(四)强化保障,不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能力水平。持续深化各项学习活动成果,促进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加强监督检查人员业务学习培训。积极探索创新学习方法,全面拓展学习内容,通过采取内部轮流讲学、聘请专家授课、现场施教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督促监督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抵制吃、拿、卡、要等各种不廉洁行为,树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1.监督检查力量和工作日测算说明

      2.2024年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4.2024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季度计划安排表

     5.现场检查方案

      6.执法监察预告书

附件1

监督检查力量和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监督检查力量测算

截至2023年底,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相关股(队)实际在岗执法人员共12人,纳入监督检查人员计算范围。全局共有监管执法车辆4部,监督检查保障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11000

2024年全年共366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6-104-11=251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1×12=3012天。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650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预计需用200天。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需用90天。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需用60天。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需要100天。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100天。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100天。

)非执法工作日:614

1.机关值班:预计需用110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用100天。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预计需用240天。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用60天。

5.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预计需用104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1748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3012-650-614= 1748天。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268天,一般检查工作日480天。

1、监察一大队  424

重点检查企业23家,全年检查1次,每次参加人员2人、4天(含复查、取证、下达处罚文书等),检查工作日为:23×2×4=184天;一般检查企业25家,全年检查1次,每次参加人员2人、4天(含复查、取证、下达处罚文书等),检查工作日为:30×2×4=240天。

2、监察二大队  424

重点检查企业23家,全年检查1次,每次参加人员2人、4天(含复查、取证、下达处罚文书等),检查工作日为:23×2×4=184天;一般检查企业26家,全年检查1次,每次参加人员3人、4天(含复查、取证、下达处罚文书等),检查工作日为:30×2×4=240天。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468

检查重点企业2家,全年检查4次,每次参加人员3人、4天(含复查、取证、下达处罚文书等),检查工作日为:2×4×3×4=96天;检查一般化工企业31家,全年检查1次,每次参加人员3人、4天(含复查、取证、下达处罚文书等),检查工作日为:31×3×4=372天。

4、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432

重点检查企业36家,全年检查1次,每次参加人员3人、4天(含复查、取证、下达处罚文书等),检查工作日为:36×3×4=432天。

附件2

2024年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共182家)

一、监察一中队(53家)

重点企业:1、沧州鼎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沧县华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沧州和新制刷有限公司4、沧州同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5、河北达夫重工有限公司6、沧州狮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7、沧州市福林印制电路板有限公司8、沧州德一智诚纸制品有限公司9、沧州福通电子机箱面板制造有限公司10、河北安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11、沧州天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2、沧州国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13、河北力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4、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15、沧州钛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6、河北贝尔木业有限公司17、沧州晟实伟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8、河北东兆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19、沧州方舟橡胶制品有限公司20、河北诚悦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1、沧州动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2、河北萱淇新材料有限公司23、河北金桥大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般企业:1、河北兴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2、沧州永大制刷有限公司3、沧州三星制刷有限公司4、沧州凯润化妆用具有限公司5、河北大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6、河北铁狮磨浆机械有限公司7、沧州恒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8、沧州利达民用机械厂9、河北汇奥制球有限公司10、沧州宏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1、河北远大电子有限公司12、沧州中天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13、沧州宝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4、沧州市伟业电子制板有限公司15、沧州超拓电子产品有限公司16、河北春旭机械有限公司17、河北科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8、沧州德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19、沧州市双州印业有限公司20、沧州东恒研磨材料有限公司21、沧州昊兴五金制造有限公司22、沧州市天健酒业有限公司23、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钢构分公司24河北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5.沧州奥帕农牧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6、沧州明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27、沧州尚思集成房制造有限公司28、沧州华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9、沧州昌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0、沧州华诺伟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二、监察二中队(53家)

重点企业:1、沧州环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2、沧州慧丰科技有限公司3、沧州斯科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沧州宜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沧县东兴球墨铸造有限公司6、沧县天利铸造厂7、沧县鑫利来精铸有限公司8、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9、河北大东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10、沧州盛迪管件制造有限公司11、沧州合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沧州钰龙钢铁有限公司13、沧州腾龙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4、河北保健农牧股份有限公司15、沧州元聚塑业有限公司16、沧州富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7、沧州华信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18、沧州广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9、沧州市瑞兴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20、沧州致盛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1、沧州博雅服装有限责任公司21、河北宝隆钢管制造有限公司23、弘能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一般企业:1、河北有伊说伊食品有限2、沧州鑫福隆食品有限3、沧州大成密封器件有限4、沧县铭嘉精密铸造有限5、沧县冀锐不锈钢制品有限6、沧县东方铸造厂7、河北温斯特管道防腐保温工程有限8、沧州尚闻管道有限9、沧县渤海橡胶颗粒厂10、河北易简纸制品包装有限11、沧州天鑫环保科技有限12、沧县百世特精密铸造有限13、沧州市忠合集装箱制造有限14、沧州飞翼集装箱有限15沧县盛翔精密铸件厂(普通合伙)16、沧州鑫汇环保科技有限17、沧州市硕泰饲料有限公18、沧州美通塑料制品有限19、沧县沧南加油站20、沧县港源加油站21、沧县农垦加油站22、沧县冠杰加油站23、沧县李家铺加油站24、沧县昌盛加油站25、沧县速航油品有限责任26、沧县宏伟加油站27、河北大吉昌保温建材有限司、28、沧州鸿兴皓达钢管制造有限29、沧州宏鑫瑞达脚手架有限30、沧州市晨光电器有限

三、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40/)

1、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年4次)2、河北大正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年4次)3、沧州冀春新材料有限公司4、沧州信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5、河北永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6、沧州天龙复合材料有限公司7、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8、河北天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沧州华特沥青有限公司10、沧州植丰有机肥有限公司11、沧州市综宝肥业有限公司12、沧州胜得肥业有限公司13、大港油田采油三厂(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年2次)14、泛华能源有限公司15、沧县宏达化工经销处16、沧州东伦化工有限公司17、沧县利鑫化工有限公司18、沧县沧泊工业气体站19、沧县旧州镇油区同乐加油站20、沧县大渡口加油站21、沧县恩荣加油站22、沧县冀民加油站23、沧县同利加油站24、沧保公路沧县服务区加油站25、沧县伟迈石化产品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26、沧县顺昌屯加油站27、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沧县风化店加油站28、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沧县李天木加油站29、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城区贵州大道加油站3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沧县第十五加油站31、沧县洋航加油站32、沧县中驰加油站33、沧州宏胜能源有限公司

四、工商贸行业监督管理股36家)

重点企业:1、沧县华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河北富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3、沧县鑫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河北纽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沧县康复药用包装材料厂(普通合伙)6、沧州益康食品药品包装有限公司7、沧州维康食品药品包装有限公司8、沧州高大宏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9、沧州市世友果制品有限公司10、沧州宏宇枣业有限公司11、沧州好想你枣业有限公司12、河北庆合园食品有限公司13、沧州广鑫食品有限公司14、沧州乡思食品有限公司15、沧州兴全枣业有限公司16、沧州红园红枣业有限公司17、河北沃德阀业有限公司18、沧州日月潭食品有限公司19、沧州联兴食品有限公司20、沧州美枣王食品有限公司21、河北华聚食品有限公司22、沧州金利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3、沧州贵和五金制造有限公司24、沧州永康医药用品有限公司25、沧州复康医药用品有限公司26、沧州市华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7、沧州全鑫食品有限公司28、沧州胜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9、沧县奥新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0、沧州海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1、河北兰多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2、沧州思宏枣业有限公司33、河北鸿浩塑业有限公司34、沧州枣香村枣业有限公司35、沧州三强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36、沧州市正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附件3        

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履职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6.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新招录(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是否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

2.是否存在脱水、装卸、倒罐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或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切水和动火作业同时进行的情况;

3.是否按照规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辨识或者是否辨识不全存在缺项;是否按照规定对辨识出的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进行分级管控;是否对存在中毒窒息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区域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

4.是否存在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

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光气、氯气(液氯)等剧毒化学品(及硫化氢气体)管道是否穿(跨)越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7.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8.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国家标准雷速体育_188比分直播-在线app下载防火防爆的要求;

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

11.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或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1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13.油气储罐是否按规定达到以下要求:(1)液化烃的储罐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设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的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装置;(2)气柜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设置注水措施;

14.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15.在易燃易爆的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按相关国家标准使用防爆工具、防爆电器或采取防爆措施;

16.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7.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

18.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是否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是否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19.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是否正常投用;

20.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21.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是否存在混放混存情况;

2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3.是否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是否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24.是否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25.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超范围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是否存在非法租赁或出租、发包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情况;

2.是否存在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

3.是否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整治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4.危险化学品储罐是否按照规范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

5.在易燃易爆的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按相关国家标准使用防爆工具、防爆电器或采取防爆措施;

6.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以及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

7.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是否存在混放混存情况;

8.化学品储罐集中区是否制定落实一区一策方案;是否存在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9.中小油气储存企业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是否良好投用;是否应用企业端智能化管控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涉爆粉尘企业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是否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是否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是否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是否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是否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五、有限空间作业

1.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是否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六、建材企业

1.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2.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隔离防护措施;

3.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退火炉、热收缩包装机等可能发生燃气泄漏、聚集的区域未设置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在燃气管道上未设置紧急自动切断阀。

七、机械企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措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聚集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八、轻工企业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4.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九、纺织企业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十、应急救援

1.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应急预案中人员的职责分工,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与本企业应急能力是否适应;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否相衔接;

2.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每年至少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按规定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书面评估总结;

3.应急救援队伍: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管理: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器材台账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定期检测,是否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各种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等。


附件4

2024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季度计划安排表

单位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小计

重点检查

企业(家)

一般检查

企业(家)

重点检查

企业(家)

一般检查

企业(家)

重点检查

企业(家)

一般检查

企业(家)

重点检查

企业(家)

一般检查

企业(家)

监察一中队

5

6

7

9

7

9

4

 6

53

监察二中队

5

6

7

9

7

 9

4

 6

53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10

10

10

10

40

工商贸监管股

8

10

10

8

36

合计

28

12

34

18

34

18

26

12

182

备注:根据相关规定,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1家陆上石油开采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


附件5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方案

()应急检查[2024]   

被检查单位

地址

联系人

所属行业

检查时间

行政执法

人员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规定,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备注

附件6

沧县应急管理局

执法监察预告[2024]察 号

根据年初经县政府批复的《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近期拟对你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应急管理部令、河北省地方法规,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

三、备查内容: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依法履职情况、“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有关要求:请你单位提前对照备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在检查时积极配合执法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引导执法人员检查生产作业场所。无正当理由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检查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2024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