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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地乡行政执法大队投诉举报制度

发布日期:2020-10-05?? 来源:

捷地乡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行政执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绝违法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条、投诉举报内容主要为属于本乡执法权限之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第四条、投诉举报方式分为来人、来电、来函等。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号码:4043127。来函邮寄地址:沧县捷地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大队。

  第五条、投诉举报记录要求登记详细并及时呈报领导批准。

第六条、对投诉举报情况要及时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举报人要求了解情况的,应及时告知。

  第七条投诉举报一般实行属地管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按要求告知投诉人或转交有管辖权的部门。

第八条 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举报人,可适当给予一定奖励。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由捷地乡镇负责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